根据当前潼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7日15。
不扎堆不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出示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2要及时关注各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管控通告健康提示病例活动轨迹等,配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如收到协查通知或发现与通报的病例有时空交集。
2对管控区执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严控人员聚集,区域内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外卖订餐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服务公共娱乐场所小诊所及农贸市场暂停营业在建工地福利院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等特殊场所。